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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文之生存法则4shiwu(2/2)

,彻底的疯

“在我里,你们比我可怕得多。”文雅说着用手脑袋,笑:“我过太多富翁的脑袋,我能看到太多人的想法,所以我可以肯定,你们要比我可怕得多。”

求财不惜死,唯取富人

“不,他们没有,可他们会。”文雅断言:“他们生在狮虎之家,更加不懂得对于其他人的怜悯,这样的人如果接过了父辈的衣钵,就会成为更加可怕的金钱怪。你的未婚夫就是最好的例。之前顾氏的法还只是施压和威吓,他现在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,否则顾氏怎么会成为他顾仲的一人王朝?况且,我既然已经杀了他的父母,为什么还要留下一个人来报仇?”

你们不必为了因为你们的决定而家破人亡的人觉得抱歉,我为什么要觉得羞愧?”文雅优雅地用手支着自己的,让自己及背的长发披散下来:“我敢说,我亲手杀的人全加起来,也没有因为你们这对金童玉女,还有你们各自的父亲随意的决策而间接害死的人多。只不过是因为传言总是比较耸人听闻,才会觉得我是一个可怕的怪。”

言谕二人和“最后的怪”之间的战斗,早已经开始了。

歪理,却无可辩驳。

嗯,应该是吧…等我写完了才知是不是…

怎么办?到底要如何才能对付这样一个人,这样一个连自己生命都不珍惜,还能够纵人心的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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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,姜夜莺还是在反击。因为有一件事是她绝对不可以接受的。

“不论如何,你都不该连孩也不放过。”姜夜莺面无惧:“他们犯了什么错?难他们也害死过人?”

“你说过,你之所以这样还有第三个原因,那个原因是什么?”已经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的姜夜莺扔了最后一个问题。

在文雅的观念里,没有是非,没有对错,只有和非

姜夜莺已经不想再问什么了,因为她知,即使她再问千万个问题,文雅都可以拿她的诡异理论给挡回来。

“我之所以一直乐于用寿换金钱的第三个原因,是因为我不想活那么久。”文雅笑:“活得再久又有什么意义?那无聊的,仅仅为了活着而活着的生活,只有你们这些人才会如此执着。与其毫无生气地活上几千年,倒不如这样打杀着过上彩,富足的一百年。你不这样认为么?”

正当房间内的二人“推心置腹”的聊着天时,观察着二楼的监视屏幕里早已是硝烟弥漫。

究底,文雅并没有将这些富人当成是“人”而只是当成了随意可杀的猎而已。

直到现在,姜夜莺才算真正明白了言先生这句话的意思。

或者可以这么说,只要她想杀,她总能找到适当的理由,来满足自己的杀戮

唔,下一更开始应该是主菜了…

这句话不是在说文雅为了钱可以不惜自己的生命,而是在说,文雅本不在乎自己的生命。至于求财,那只是为了打发生命的一消遣方式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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