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版
首页

搜索 繁体

第一章(2/6)

小孙那一天来找我,起情形就是这样的。大夫走了以后,她一五一十地对我说:她上就需要个男朋友,必须是人大,膀阔腰圆,能带得去的那一,来帮她解前的燃眉之急。这是因为她的前男朋友要结婚,今天晚上就要举行婚礼,她已经收到了邀请,想和一个大个男人一块去。我想了想,说:要是这样的话,我能帮上忙。别的事情我就帮不上忙了。这个姓孙的小鼻小玲珑,一副小孩样,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。到了晚上,我就和她一块去了。婚宴上全是些青年男女,大概都是她的同学,新娘也是她的同学。我发现,医学院大概只招南方人,所以那一屋男女全是小个南方人,白面书生,个个镜。我在其中象个人。认识我的人都说,我的脸相极凶,还说我吃相难看。我在席上喝了一瓶啤酒,就打了一个大嗝,声震屋宇。然后我讲了一个下笑话,得四座皆惊。其实我没想去捣,只是在地下室里呆了很多年,很少有人请我来参加聚会,心里很兴。但是已经把新郎吓坏了,把小孙叫到一边说了好半天。然后我们就提前退席了。回来的路上小孙说,王工,你把他们都镇了!你帮了我的大忙,我不会让你白帮的。我一定也帮你一个忙。

2

后来小孙对我说,作为我给她气的报答,她要把我的病治好。据她自己说,她读过Masters和Johnson的书,治我的病十拿九稳。我也看过那些书,所以我想这孩真是个怪人。她梳了个齐耳短发,长得白白净净,还是满漂亮的。不怎么说,也能嫁得去,嘛要来给我治痿?女孩只要嫁得去,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。我对她说,你没搞错罢?那都是夫妇双修的办法。她说知,所以我要和你结婚。先结婚,后治病。

再过一百年,人们可以在现在留下的相片里想象我:我和大家一样,目光呆滞,脸灰暗,模样儿傻的厉害。现在你到术馆去看看十六世纪的肖象画,就会发现上面的人假发,长一张大脸,个个都是傻模样。过去的人穿燕尾服,瘦,显得小,所以很难看。但这样的装束在当时,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着。以此类推,现在的人不论穿什么,将来也会傻的厉害。基于这心理,所以我本不打扮,经常不理发,不刮脸。当然,小孙是女孩,不能和我一样。她经常打扮得净漂亮,因为留着齐耳短发,下面的发茬每天都要推一推。因为这些原因,我们俩在一起不够班。但是我们俩经常一去逛大街,表示我们在恋。这是计划的一分,首先了恋的姿态,将来请求结婚就不至于显得突兀。

我和小孙要结婚的起因就是这样。开我想,这个孩还要给我治病,我看她自己就该找人治一下,是不是神病。后来想到她起初找我那一回的情况,我怀疑她吃了别人的亏。既然她都要嫁我了,问一问也没什么。我就问:你大概不是女罢。她说当然不是。你要不要看看?我说看什么?她说我可以对她作个妇科检查。我对此是一没有经验,二没有兴趣,而且也没有必要。只有混充女的,没有混充非女的。所以我就说:结婚可是你自己要的,将来可别埋怨我。她说绝不会。她说这些话时,一也不脸红。

将来的人谈到我们结婚前的到奔走,一定会到奇怪。我本就没有逛大街的望,我常年呆在地下室里,很少走动,所以上的肌都退化了,白天走了路,

上挂上十公斤铅锤,往外拉。牵引了两周,那玩艺拉到了一尺多长(后来不牵引,慢慢又缩回去了),但是似乎比以前还了。他又建议我动手术,移一节肋骨去。我觉得这样不好,因为肋骨移去,就会永远,这样很不雅。他对我的病真是尽心尽力,认为我的病老不好,是对他医术的挑战。最后他建议我手术,当不了男人当个女人好了。但是我决不答应,因为我一米八五,重九十公斤,大如斗,手大脚大,当了女人也不好看。最后他说我不肯合作,就再不给我看病了。但是我们俩关系还是很好,他经常跑到我的工作室来和我聊天。这家伙有六十岁了,养得又白又胖,因为不正经,在脑脑面前很没人缘,和一些小大夫小护士倒满亲的。就是他有一天跑到我这里来,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。我觉得他脑有问题:几天还要叫我作变手术,现在又要给我介绍女人,一逻辑都没有。我就这样和他说了。正说时,有个女孩从外边闯了来,说老师,您去,我自己和他说!然后她就自己介绍说:我是妇科的,我姓孙。其实我在堂里见过她,就是不知她是妇科的,也不知她姓孙。

热门小说推荐

最近更新小说